为了节省开支,杜绝浪费,在倡导、鼓励干部职工在日常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共代步工具的同时,特对公务用车管理作以下规定:
用车范围
公务用车原则上实行“一车多用”,不轻易随便使用学校车辆,以提高用车效益,减少成本。具体范围为:
1、部门领导出差、外出开会,调研、办理公务需要用车的。
2、部门负责人及干部出差、开会,调研、办理公务人数达2人以上的。
3、省市教育主管部门、上级军事机关或兄弟单位来检查、指导或联系工作需要接送的。
平时外出办事或到省委统战部开会、兄弟院校调研等尽量不使用学校公车。
党委统战部
2010年3月2日